房屋抵押,怎么拿房子抵债?
相关热门法律问题
如果抵押房屋涉及多次抵押,债权人如何优先受偿?
当房屋涉及多次抵押时,债权人优先受偿顺序依据《民法典》规定:已登记抵押权按登记时间先后清偿;已登记优先于未登记;未登记按债权比例分配。商品房消费者在符合特定条件下享有例外优先权,但需严格适用以避免动摇抵押权基本原则。
抵押房屋抵债后,需要重新办理产权登记吗?
抵押房屋抵债后,如通过拍卖实现抵押权导致产权转移,必须依法重新办理产权登记手续,以保障新权利人权益。根据《物权法》规定,产权变更需完成登记备案,确保优先受偿权合法生效。
如果抵押房屋涉及拆迁补偿,怎么办?
抵押房屋涉及拆迁时,需依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处理补偿事宜。抵押权人应及时与征收部门及债权人协商补偿款分配,确保优先受偿权益。法律明确要求先补偿后搬迁,并可通过诉讼解决争议,保障各方合法权益。
如果债务人去世,抵押房屋怎么办?
债务人死亡后抵押房产处置需遵循《民法典》继承编及担保制度:债权人可主张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权,继承人应在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义务。涉及抵押物拍卖时需遵循市场定价原则,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权利人可主张以抵押物价值追偿,但不得超出法定责任范围。
如果抵押房屋上有租赁关系,影响拍卖或抵债吗?
房地产抵押房屋存在租赁关系时,依据《民法典》及房地产管理法规定,已登记备案的合法租赁享有"买卖不破租赁"保护,但抵押登记后设立的租赁可能影响拍卖处置。抵押权人实现权利时需遵循法定清偿顺序,租赁合同期限与抵押登记时间的先后关系将直接影响承租人...
抵押房屋抵债后,还需要交什么税吗?
抵押房屋抵债后需缴纳增值税、契税及个人所得税,若涉及拍卖需补缴土地出让金。根据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,欠税优先于抵押权执行,抵押权人可要求税务机关公示欠税情况。拍卖所得需先行扣缴税款及滞纳金后清偿债务。
抵押房屋抵债时,还需要重新进行价值评估吗?
抵押房屋抵债时,价值评估需遵循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三十四条规定,以基准地价、市场价为参照进行专业评估。涉及司法处置或产权变更时,应依据最新市场行情重新核定资产价值,确保债权人权益与债务清偿公平性,评估结果需经双方法定程序确认。
拿房子抵债,如果房屋价值高于债务金额,金额多的部分怎么处理?
当抵押房产价值高于债务金额时,超额部分应依法处理:依据《民法典》第四百一十三条及执行程序规定,债务清偿后剩余价值归属债务人,债权人无权占有;双方可协商折价返还或通过司法程序分配差额。
抵押房屋的价值怎么算?
专业评估机构依据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》核定抵押房屋价值,结合权属登记面积与实测差异处理规则(误差比≤3%据实结算,超3%可退房或差额补偿)。抵押物灭失时按《物权法》第182条"房地一体"原则确定清偿顺序,新增建筑不计入抵押范围。价值认定需参照市场价并...
如果房屋评估价格低于实际市场价值,怎么办?
房屋评估价低于市场价值时,权利人可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,对结果有异议可提交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。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,被征收人有权选择货币补偿或就近地段产权调换,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。
徐律师
高级律师
擅长争议解决业务,提供全方位的深度法律服务,丰富的办案经验,团队累计服务超500家,诉讼标的额逾50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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